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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01-04 信息来源: 阅读:1031 次

2019年元旦临近,“四风”问题又进入易发多发期,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切实巩固好全市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12月28日,镇江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丹阳市救助管理站原站长殷小坤违规使用公车问题。殷小坤在担任丹阳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期间,将按省民政厅要求配备的跨省救助和护送返乡的公车用于个人使用,在民政局于2013年12月18日研究决定个人按年度上交油耗3000元的规定后,仅上交了2014年的油耗费,2015年和2016年并未上交。此外,在2017年6月退居二线后,也未上交公车,直到2017年11月才上交。2018年6月,殷小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句容市文化旅游局副局长陈玉林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陈玉林在担任句容市文广体育局副局长期间,2016年9月2日至9月4日上午,陈玉林、句容市文化馆党支部书记兼馆长何伟、文化馆副馆长姚金玉借参加银川全国文化馆年会之机,赴沙坡头、贺兰口岩画、西夏影视城等3个景区旅游,费用3238元在文化馆账上报销。2018年12月,陈玉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何伟、姚金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扬中市新坝粮管所所长顾桂平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顾桂平擅自决定给本单位15名干部职工每人发放200元的新年红包,共计3000元;擅自决定在公务接待中使用香烟,上述费用均在新坝粮管所账上列支。2018年12月,顾桂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丹徒区发改经信委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吴志良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12月至2017年3月,吴志良先后多次同意并以虚开办公用品发票的方式使用公款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共计7.7367万元。2018年9月至11月,吴志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办公室副主任兼主办会计王然、出纳陈琴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润州区中等专业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杜闽生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自2009年润州区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楼建成以来,杜闽生一直使用综合楼五楼作为校长办公室办公,经测量,该办公室实际使用面积为47.57平方米,违反了关于正科级干部办公用房不得超过18平方米的规定。2018年10月,杜闽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镇江新区港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孔建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孔建国在担任江苏大港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2013至2017年春节,收受业务合作单位赠送的烟酒;2014年至2016年春节、中秋向时任大港股份公司董事长林某某及其相关人员赠送贵重礼品。 2018年8月,孔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镇江高新区蒋乔街道蒋家门社区党支部书记钟慧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月,蒋家门社区为村民理财小组代表聚餐提供白酒饮用;2016年10月、12月,组织参加“两委”、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公款聚餐饮酒,共计9078元。2018年12月,钟慧、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卢金喜、原党支部副书记、会计蒋永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党支部委员朱海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市纪委监委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为镜鉴,各级领导干部更要强化纪律意识,率先垂范,主动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在加强作风建设上真抓实干、毫不含糊;对本地区本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盘点分析,盯紧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按照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突出重点,看住节点,结合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监督检查方向;针对违规发放补贴福利、公款吃喝和公款国内旅游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督导、抽查和检查,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等方式规避组织监督的,依规依纪从重处理,坚决通报曝光,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化风成俗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