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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爽过节更“清明”

发布时间:2023-04-04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阅读:298 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陈瑶  

  春草绿,又清明。仲春与暮春之交,是慎终追远、缅怀故人之际,也是吐故纳新、感受“气清景明”之机。“气清景明”,不仅限于自然人文之美,更有对党风、政风、社风清正的期盼。

  今年的清明节,是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实施“乙类乙管”之后的第一个清明节,祭扫悼念、追思亲人的需求较为集中。“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既要带头传承文化习俗的温度,也要守住自身行为的尺度。”在福建省南平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蔡宇翔看来,过节期间,若不时刻保持清醒,就容易触碰红线,“祭扫若收受了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就越了界;大搞做道场、鉴风水等封建迷信活动,则有违党性宗旨。”

  “祭之丰不如养之厚。”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刘明和结合近年查处的案例分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祭祀活动中的一举一动,备受群众关注。“有的讲排场、比阔气,有的搞封建、图热闹。这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清明祭扫的肃穆氛围,背离了清明节的初衷内涵,滋长了铺张浪费之风。”

  除此之外,驾公车祭祀扫墓、踏青游玩,借集体祭扫之机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滥发津补贴和福利等,披着传承传统的“外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都是需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觉抵制和远离的。

  重要时间节点的人际交流相较平常更加密集。此时也要警惕别有用心之人以“寻根”之名行“围猎”之实。

  “不法商人往往将传统节日视为商业贿赂的机遇期,打着亲友相聚、联络感情的旗号,拉拢腐蚀干部。”刘明和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方面要以身作则,克己慎行,增强自我约束力,同时也要提高鉴别力,准确识别披着人情外衣的“糖衣炮弹”,谨防在所谓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上栽跟头。

  此前,四川天府新区一处荒草地曾因祭扫发生火情。“焚香祭祀对森林防火带来巨大压力。这次火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却再次敲响压实管理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的警钟。”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建明说,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假期值守,岗位职责和思想认识都容不得分毫折扣。在岗人员要增强责任心,严守工作纪律,切勿因侥幸心理擅自脱岗离岗,玩忽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