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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与江苏大学纪委签订校地协作配合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0-08-21 信息来源: 阅读:297 次

       8月20日下午,市纪委监委与江苏大学纪委举行校地协作配合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校地双方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促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校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黄利民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他指出,要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充分借助和发挥江苏大学“智库”优势,强化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共同在理论研究、队伍建设、阵地共建、协同监督等方面加强合作、深化实践,积极构建协调有序、贯通有力、运转高效的协作机制,着力构建校地党风廉政建设联动协作新格局。希望双方高位谋划统筹、高效联动落实,着力持续强化“共研”,推动反腐败斗争理论实践的有形聚合;持续强化“共助”,推动监督协同联动的统筹融合;持续强化“共促”,推动业务交流合作的常态联合;持续强化“共享”,推动资源力量优势的最大整合,在更深层次协同上走出新路子,在更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江苏大学党委副书记李洪波代表江苏大学党委感谢市纪委监委的悉心指导和镇江市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并表示协议的签订将有力推动双方合作进入新阶段。下一步将紧贴实践成效,常态化开展监督执纪协作与配合、业务交流与互动和反腐倡廉理论研究与探索,携手共启校地协作新起点;紧跟形势发展,持续深化合作,放大综合效应;紧扣任务要求,围绕协议内容狠抓保障落实,齐心共创校地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江苏大学纪委书记高庆国与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周奇恒分别代表双方签署校地协作配合框架协议。

       江苏大学纪委副书记杨志春主持签约仪式。江苏大学纪委副书记夏民,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陈晖,市纪委常委朱海生出席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