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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纪巡审”贯通协同

发布时间:2024-12-11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阅读:108 次

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是健全完善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山东省聊城市不断深化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方式方法,推动“纪巡审”在任务、手段、力量、整改等方面全方位协作、全过程协同,并在乡村振兴、教育、国企等重点领域巡察中探索实践,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推动开展专项整治,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聚焦“国之大者”,推动监督任务融合。紧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巡察,十四届聊城市委第一轮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开展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专项巡察;第四轮巡察把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嵌入常规巡察,通过“纪巡审”联动方式,发现并推动解决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面的问题422个,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线索35条,形成专题报告6个,为市委全面了解工作、推进政策落实提供参考。结合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干部离任审计、重点项目审计等审计内容,一体谋划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汇聚巡审监督合力。两年多来,十四届聊城市委共开展巡审联动6次,通过巡审联动发现问题510个,线索76条,其中市委第二轮巡察教育系统,与全市义务教育政策落实专项审计同步联动,组织8个县(市、区)成立巡察组交叉巡察,对全市教育系统实现了巡察和审计全覆盖,巡察期间发现某学校出纳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后,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边巡边查”,巡察期间即对该出纳立案调查并留置,充分释放了巡察严肃性、震慑力。

健全制度机制,推动联动方式多样。聊城市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等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12项,加强在信息、资源、人员等方面全链条对接、全过程联动。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贯通“三项机制”,健全巡前通报机制,把巡前面对面沟通“活情况”作为规定动作,先后召开65场巡前见面沟通会,移交有关材料,提升监督精准性;完善巡中协作机制,今年以来,共授权16名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担任“不驻组的副组长”,参与重点问题会商、线索研判,推动巡中移交问题线索5条;创新巡后整改协作机制,健全完善“三方联审”“核查评估”等机制,今年以来,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开展整改监督4次,发现问题312个,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全面整改。完善“巡审联动”机制,成立市级巡审联动服务中心,专门服务巡审联动工作,并推动县级机构建设全覆盖。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联合出台《巡审联动工作办法》,同步建立覆盖业务开展、机构运转、内部管理、队伍建设、问题整改等11项配套制度。今年9月,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共同制发《关于完善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完善问题处置、线索移交、信息共享、资源互通等各项工作。

深化成果运用,推动治理效能提升。聊城市委巡察办不断加强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督促,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将反馈意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巡察反馈、集中整改、整改情况核查评估等关键环节,确保日常监督有的放矢、精准有效。推出“两单一书一报告”,即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清单和市委常委会确定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清单、巡察建议书、巡察专题报告,按程序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办理,推动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一体整改、系统整改。针对市委第三轮巡察发现的个别被巡察单位违规使用第三方问题,在市直部门及3个市属开发区开展违规使用第三方问题专项审计,指出重复购买服务、将职责范围内事项承包给第三方、对第三方缺乏监管等问题65个,节约财政资金2300余万元。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后,围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管理、使用和监督突出问题,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厘清了陈年旧账、办成了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将巡察教育、国企、市直部门单位等发现的问题向分管市领导及主管部门通报,推动形成整改合力、综合治理,向宣传、教育体育、财政、国资等部门分别通报相关领域存在的问题,推动职能部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42项,有力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质增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