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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公款旅游,通报处分!

发布时间:2020-09-14 信息来源: 阅读:879 次

为重申纪律作风要求,强化党员干部抵制“四风”的行动自觉,寸步不让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2020年9月9日,丹阳市纪委监委对两起违规公款旅游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丹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剂科科长孙宏治等人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的问题。2017年7月,丹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剂科科长孙宏治、皮防门诊主任蒯利洪赴呼和浩特市参加传染病防控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培训班,在未办理报到手续、未缴纳培训费用的情况下,到响沙湾景区、成吉思汗墓等景点游玩了4日。后二人至培训地点参加了一天培训及考试,但未拿到结业证书。回单位后隐瞒未全程参加培训的真实情况,报销差旅费共计9480元。2020年4月,孙宏治、蒯利洪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违纪款项。

2.丹阳市佳洁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副经理徐瑞元等人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的问题。2017年10月,丹阳市佳洁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副经理徐瑞元带队赴山东泰安参加“中环协华东地区第25届年会暨第20届废弃物处理研讨会”时,提议并组织研讨会结束后至曲阜孔府、孔庙等旅游景点游玩1日,旅游期间住宿费用及部分交通费予以公款报销。公司副经理孔友明作为班子成员,未反对和制止徐瑞元,而是一起参与了孔庙旅游。2018年10月,徐瑞元再次带队赴安徽合肥参加该研讨会时,提议并组织研讨会结束后至滁州琅琊山景点游玩,相关交通费用予以公款报销。2020年3月,孔友明被诫勉谈话;2020年4月,徐瑞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