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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执纪审查中发现的2名市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7-05-03 信息来源: 阅读:948 次

为进一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市纪委近期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2名市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交通产业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杜伟国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违规发放和领取奖金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杜伟国在逢年过节期间,多次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所送购物卡折合人民币30.9万元,收受礼金新台币9万元。2012年至2014年,杜伟国多次赴海南等地旅游消费,由私企老板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还将其亲属的旅游费在私企老板处报销。2014年5月,杜伟国将返还给企业的30万元税收奖励款违规以奖金名义发放,其本人领取8.005万元。在执纪审查中发现,杜伟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市农业科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李国平违规收受购物卡、公款旅游、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李国平在逢年过节期间,多次收受市农科院基建工程施工单位所送购物卡折合人民币9.2万元。2015年3月,市农科院下属企业赴海南水稻育种基地进行试验研究,李国平以出差为名与企业人员一同赴海南游览,并在下属企业报销旅游费用。李国平长期占用市农科院下属企业用于农业科技服务的一辆越野车,用于个人及家庭出行,费用公款报支。在执纪审查中发现,李国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2名市管干部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且均存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些典型案例再次表明,党员领导干部腐败堕落往往是从不正之风、享乐奢靡打开缺口,“破法”必先“破纪”,而“破纪”者往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伟国、李国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却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触犯纪律底线,最终走上严重违纪违法道路,受到严肃处理。

当前,正处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巩固深化的关键阶段,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在坚持中深化,深化中坚持,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纪守规,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转变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五一”、端午将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敢于较真碰硬,见物见人见细节,从具体问题管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又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约谈提醒,发现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还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对“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镇江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