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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发布时间:2015-05-15 信息来源: 阅读:1168 次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昨日公布,4月27日至5月3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3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其中江苏4起。

  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局局长解锦云、区预防保健办公室主任李建军违规发放西服、衬衫等服装,花费公款13.24万元,解锦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全部违纪款项。

  靖江市西来镇党委书记徐玉海违规长期借用企业车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局局长、党委书记于卫东违规为母亲大办丧事并收受下属单位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缴全部违纪款项。

  淮安市淮安区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浦如波、农机推广站站长杨卫新、区农机局办公室负责人范志兵分别购买购物卡发放节日福利,浦如波、杨卫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范志兵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区农机局局长陈祖敏、副局长杨建新、谢腊英审核把关不严,被追究责任,陈祖敏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杨建新、谢腊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