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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组织《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1-12-02 阅读:837 次

为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2021年11月25日,我院召开《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培训会,全体科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副院长袁国跃主持。

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吕霞对《九项准则》主要内容进行了宣讲,对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等内容进行了逐条解读,对《九项准则》学习培训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九项准则》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共同制定,面向医疗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基础性规范文件,是行业道德、执业规范、群众诉求的具体化呈现,是在原“九不准”的基础上,从内容到形式的升级完善。

会议要求:一是要将《九项准则》纳入岗前教育、入职晋升前培训和日常培训等,做到全员知晓;二是要细化《九项准则》的各项要求,确保标准清晰、措施可行、惩处得当、针对性强;三是要依据《九项准则》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对群众实名反映的违反《九项准则》的有关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四是要将《九项准则》学习考核列入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等,与绩效相挂钩。

会议强调,全院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患者为中心,进一步落实医院业务科室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医药代表接待规定、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等,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坚持正面倡导、反面警示并行,强化服务意识,促进医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传达了《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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